如果给我个命题作文谈“和谐”,鄙人恐怕说不出多少“人话”了。零点的袁岳在《新公道》的跋里有个破题之解,我看可算“绝顶”。 “和”,人人口中有禾(能吃饱);“谐”,人人尽可张嘴说话(能表达)。 这种解释似乎颇为容易沟通起现代法治和人权观念中一些核心原则,又满足“政治正确”。算它“绝顶”实不为过。即便还能出现更高明的解说,本人也宁愿它就是“最佳”或“唯一”或“绝顶”。君不见,“和谐”都顶到D字头列车的鼻子上,成了标语或符号,何苦再“说文解字”浪费脑力呢。这一来,我感觉新说法是不是人话都不重要了。得干人事。 说起汉字,“篆字圆折,还有图画的余痕;从隶书到楷书,和形象就天差地远了”(鲁迅语)。当形象改的简单,方块字远离了写实,我们几乎都可以对着某个字编故事。(见苏力《法的故事》)。把编故事当个游戏,有兴致就耍一耍,我以为是无伤大雅的,全是个人的事。这有点接近孔庆东教的修炼语文的招法(见《四十不坏》),绝不是指通常所说的“文字游戏”。 这后一种“游戏”一点不好玩,打嘴仗打得体面人原形毕露,真正的问题早消失了,剩下一滩口水里浸着的丑陋面子。人啊,就事论事多难哪。更何况有些事讨论到“绝顶”了,再也说不出“人话”,为啥不省省力气做人事去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