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剪梅:司法独立遭“软禁”? 2008-07-18
最近数日,一剪梅多次听到有人谈及,如今在法院内部禁谈“司法独立”这样的问题。言者既有学者,也有法官。作为局外人,一剪梅不知道该消息之确切来源,也不知有无相关文件、领导“指示”或电话通知,只是觉得这样一个关乎中国未来政治走向、法治格局的重大问题,这样一个在过去十多年间一直被学者、法官不断提及的话题,说不能谈及就嘎然而止,确实有些不可理喻。当意识形态的成见直接支配法院、支配法官、甚至还可能支配司法裁判的时候,所谓法治的追求,不论它是什么主义的,都只能是海市蜃楼、幻影一场! “司法独立”,这个国际公认的法治标准,在吾国处处向国际靠拢、与国际接轨的背景下,为何不但无法实现,甚至连人们言说它、论证它的权利也要剥夺?天生人民一张口,一要吃饭,二要说话。吃饭关乎生存,说话关乎自由。不吃饭,肉体不存,不说话,精神不在。可见,说话、言论对以精神状貌,决定其生存本质的人而言,多么重要!或许正是意识到此种重要,专制政体,每以剥夺众人言论为其乐,人民道路以目,而当政者却可以信口雌黄、胡说八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也就此产生。 近十余年来,尽管吾国司法改革无显著进展,但因为对司法改革、包括司法独立的理论和实践探讨,不仅活跃了法律学术,而且显著地促进、完善着司法功能。或以为,与此同时,司法之腐败也节节推进、登峰造极。理而不判、判而不决、决而不行的种种现象,令人扼腕而叹;同案异判、逻辑悖理、一案多决的桩桩事实,令人啼笑皆非;权钱交易、官官相护、唯上唯尊的件件裁判,令人拍案惊奇!诚然,这些都是事实。但司法中出现的这些现象,果真是司法改革的结果吗?果真是“司法独立”的结果吗? 非也!鄙以为,如上司法腐败之种种,恰在司法不独立,而不在司法独立。司法不独立,意味着完整的司法权不存在,自然,也就不可能存在完整的司法责任。权力与责任(职权与职责)的对应,恰如权利与义务之对应一般。法院没有完整的权力,哪有独立之责任?不给法院、法官以独立司法之权,又要求其能够严格依法办事,拒绝一切干涉,这不是明摆着“既要马儿跑得快,又要马儿不吃草”吗?一个案件,裁决的意见、角逐每每来自政党、政府、议会的明示或暗示,但司法责任却要法院独自承担,天下哪有如此悖理非常的事儿? “改革开放”业已三十年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不得不在相关领域越来越与国际接轨,相应地,法治也在中国初露端倪。但众所周知,经济体制的国际接轨和政治体制、司法体制的无法跟进,明显形成社会发展中的跛脚现象。一条腿走路,其效果若何,不言自明。表面上的经济繁荣,和整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腐败相辅相成。领袖及其执政党,尽管痛下决心,打击腐败,但其结果,每每屡战屡败。司法腐败,不过是制度供应不足、或者制度扭曲、一条腿走路的必然结果。它不但导致官民之间的严重不信任,而且使经济领域里的改革成果大打折扣。贪污、浪费、变相私有、公款私用、权力私化……已然成为公开的秘密。 坦率言之,执政党及其中央政府反腐倡廉的决心,不可谓不大,一些执政理念,也不可谓不先进。但雷声大、雨点小,耗时费工、收效甚微的原因,却不在此,而是在既得利益面前,不敢大刀阔斧地坚决推进法治,依法推行责任政治、责任政府、责任议会和责任司法。这样,必然是制度纵恶,但又去办恶,其结果如何,不难想见。更令人难以理喻的是:本届中央及其政府,主要领袖维持上届原样,只是最高司法当局的负责人换了新面孔,但不知为何,前届中央及其政府所支持,或者即使不支持,也没见明确反对的司法改革主张、举措,却在此时卡了壳,不但停滞不前,反倒日渐倒退了呢?古云一朝天子一朝臣,如今尽管不是如此,但至少不能一朝天子两套策吧?果真如此,怎能叫人不手足无措呢?或许是新官上任三把火?但大法官们如果熄灭了“司法独立”这把火,实在是算不得高明的! 迄至如今,一剪梅仍不知道上述传闻是否属实,因此,如上的议论或许不过是无的之矢。倘若这种传闻果真属实,一剪梅也只能作这种判断:不出十年,决策者只能自取其羞。这不禁让人想起当年“无罪推定”的遭遇:某次风波过后,使得“无罪推定”的主张被“理所当然”地打入“自由化”言论之列。为此,一位令人尊敬的诉讼法权威、也是“无罪推定”的积极主张者,居然出面既是批判,又是请罪。可数年过去,还是在此专家的力主下,这一原则如今成为中国刑事法治和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我想,倘若“司法独立”的主张如今果真遭到“软禁”,不难预期,只要中国内外条件不变,它在不久必会走出“囹圄”的。
![]() 当年叫了司法独立很多年,也是婊子的牌坊。 当年既然没有真正实现,现在恐怕在民怨不止的情况下怕炒成热门,干脆做冷冻吧? 真要是司法独立了,我们的党妈妈怎么办?司法要不要听妈妈的话呢? 回应 2008-11-13 21:20:49
回404及365君:君说: 在中国讨论这样的话题,简直就是可笑之至。 学者讨论这样话题,吃饱了没有事干,可以吹吹牛,可是在司法单位内讨论这样的话题太自不量了, ———————————————— 一剪梅以为:最可怕的就是整个国民在困难的时候不敢说一声大话,面对现实得过且过。等到有了些许些成绩时,又自吹自擂说自己的贡献如何如何,或者说为什么那时候那么多人沉默啊?一剪梅还以为,当下中国的司法、乃至政治情形,正是法学家们(学者)、法律家们论证和呼吁的时候——“哪里没有自由,哪里才是我为之奋斗的故乡”。 心在凡间君:谢谢!其实,法治建设,需要全体公民的努力。尽管我同意法律家和法学家的努力更为珍贵。 法律政治化是中国的现在,政治法律化是中国未来,但要废除共产党*党专政后才能实现,我看几代人的功夫是不够的。 回应 2008-10-08 20:50:17
法院在*党专政的国家里有什么价值可言? 国民党与民进党选总统时,闹得不可开交,告到法院去了。这样法院的地位凸显了,司法不独立不行啊。 在中国讨论这样的话题,简直就是可笑之至。 学者讨论这样话题,吃饱了没有事干,可以吹吹牛,可是在司法单位内讨论这样的话题太自不量了, 回应 2008-10-08 20:47:34
在检察院谈论司法改革还是可以高谈阔论的。哈哈。我对中国法治建设还是充满信心的,比较我们改革开放三十年,已经取得如此成绩,问题虽然很多,但是有像一剪梅兄这样学人,法治建设历程曙光依旧能再现。 回应 2008-10-03 01:00:49
鬼眼看世界君:尽管有许多不如人意,但鼓足信心,坚持不懈,才有收获。哪里没有法治,哪里或许就是我们的奋斗之所。 海市蜃楼、幻影一场 ========================= 这就是现在民众的心理认识。 至少是我目前的认识。 回应 2008-09-12 22:49:45
剑兵兄:谢谢你的问题,因为我最近必须完成手头的活,而你的问题又非三言两语所能回答,所以,待以后再交流。唯一想说的是,请兄尽量不要把你可能对肖扬的反感情绪,作为提出问题的理由。在我看来,王首席关于司法的一些讲话,最多也就风行三、五月,据可靠消息说,王最近有批示,已经改变了自己年初初任时在广东所作的那个引起广泛关注的、不负责任的讲话。而肖扬的改革举措,可能会一时面临种种问题,但他所倡导的改革的一些内容,在中国法治进程中迟早是不能回避的,是不能轻易绕过去的。至于司法中国家法和民间法的关系,更是另外的问题:司法独立了,也不妨碍这些问题的探讨和研究;而司法不独立,恰恰没有在司法层面探讨这些问题的任何空间。另外,还想说明:我个人的学术兴趣和一些习作更多地在法哲学、法律哲学方面,而不在于民间法,所以,尽管积极推进、倡导、学习相关研究,但个人贡献甚微。故而怕是不能满足我兄的期待。抱歉! 如果把政治意识形态上的分歧与情感暂时搁到一边,秉持客观中立的学术立场公允地分析一下话,我觉得,关于司法独立的问题大致还有下面这许多重要问题没有答案,请一剪梅兄详察: 1、“司法独立”为何遭软禁?其中有无顺应民意、平息民怨的政治考虑? 2、肖扬十年改革的“帅旗”为何在几乎一夜间轰然倒塌?为何十年磨剑却经不起民意检量乃至民怨沸腾? 3、这杆“司法独立”的帅旗是否在设计图纸阶段就存在先天畸形? 4、在这场争论的背后有无西方价值观念与意识形态对中国价值观念与意识形态的入侵与反入侵的不同文明类型的较量? 5、再追问一句:假如这种较量确实是事实,那么这种较量是否体现了根植于我国社会秩序深处的民间法律文化传统与从西方舶来的移植法治文化之间的冲突? 这些都是我比较关注的问题,很想听听一剪梅兄对这些问题的分析与看法。尤其是第5个问题,属于一剪梅兄独步法学界、无人匹敌的炉火纯青独门功夫“民间法”研究范围,自然会有精妙绝伦的解答,我十分期待。 鄙人认为这可能是一个政策反馈机制的问题,肖扬在位时,反对司法独立的声音没有得到发泄,肖扬下台了,反对积蓄已久的反对力量也就得以倾泻而出了。 回应 2008-07-31 18:14:24
人存政存,一好百好;人“亡”政息,狗屁不是!中国有行政领导的地方,历来都是一个声音,好是一个声音,坏也是一个声音。从来都是独奏曲,极少听到交响乐,偶尔有之,必定当作社会不和谐声音而予以驱除。 肖扬当政,司法独立声音陡起;肖扬下台,司法独立也退居幕后了。 政策法令缺乏持续性,这是一个问题。 回应 2008-07-31 18:10:12
哈哈,梅兄,您太客气啦,我也只是抄袭前人的文章而已。最近正在拜读您那次给我说的那本数,拜读完后想与您好好的谈谈。 在当下中国,法律是什么?法律只不过是当权者为了政治需要,为了统治需要,为了调和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矛盾的工具而已。用则是法律,不用就是废纸。从人治到法治尚需很长很长时间。 回应 2008-07-24 18: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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