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天下的一则声明

 

各位法天下的朋友们:

 

大家都是学法之人,都熟知苏格拉底之死的典故。当苏格拉底被被宣判为有罪,定为死刑时,苏格拉底即使有充裕的时间与机会出走逃避,但他不为所动,甘愿受死。因为苏格拉底认为自己是一名雅典公民,就有义务遵守雅典所制定的法律。

同样,法天下作为一个法律人的平台,理所当然的需要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法天下的各位朋友们作为一个法律人,也应当会做出和法天下一样的选择。

法天下自成立以来,一直努力为大家提供一个宽松、自由的讨论空间,并希望这样的环境能有助于大家创造出更有价值的思想。法天下的朋友们也都一直很认真的处理自己的讨论方式,以一种为现在的主权权威所接受的方式,以更具有建设性和积极性的方式,发表着自己的理智思想。

感谢大家认同法天下的追求,并为法天下创造了一种独特的社区气氛。

法天下希望能维持这种社区气氛,并准备采取某些措施。为此,与法天下的这种社区气氛不相一致的少数朋友们,将不可避免的受到影响。对此,我们深感抱歉。

为最大程度的保护朋友们在法天下发表的文字,法天下在做出相关措施之前,通过本帖向通知大家,以为大家留出足够的缓冲时间。此后,法天下将采取如下措施:

1、针对某些与法天下社区气氛不相一致的帖子,向发帖朋友发出通知后将予以隐藏,发帖朋友仍可自行查看或备份该贴;

2、与少数朋友协商,请其在其他博客服务网站建立博客并转移文章,并在合适的时间暂停其在法天下的服务;

3、暂时关闭非注册用户的评论功能;

4、暂时关闭新注册用户的发帖功能。

 

    法天下仍将努力成为法律人的精神家园。法天下仍将努力为大家营造自由、便捷的交流平台,欢迎大家建设性的思想与看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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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汉 评论:

谢谢法天下的努力!

 吴法天 评论:

支持!法天下需要大家来爱护。

 挠挠机 评论:

建议法天下用户看看楚望台答法天下管理员的帖子,有理有节的

· 2008-11-18    法天下 回应:
    在哪?

· 2008-11-18    武汉阳光 回应:
    http://www.fatianxia.com/blog/41573/

· 2008-11-18    武汉阳光 回应:
    是这篇吗?楚望台兄写的有道理,法天下兄可以参考一下。

 法家梁剑兵 评论:

下面这句最好

同样,法天下作为一个法律人的平台,理所当然的需要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法天下的各位朋友们作为一个法律人,也应当会做出和法天下一样的选择。

 武汉阳光 评论:

纯度越高越珍贵。强烈支持。
“4、暂时行的关闭新注册用户的发帖功能。”这个规定似乎太过绝对了。

 严济世律师 评论:

希望能兼顾言论自由和开放\热烈的气氛,不要最后搞成了闭关自守了.

· 2008-11-19    风之苍月 回应:
    其实法天下想做最大程度的开放,无奈于目前的整个政治环境。相信您也有所了解的。 和其他相关网站相比较而言,法天下的开放程度是有目共睹的。 呵呵。

 孙文桢博士 评论:

支持法天下的声明。

 法助红颜 评论:

深表赞同!非常感谢!

 Jame 评论:

理解,赞同。

 月思星念 评论:

支持!!

 荆州国安 评论:

支持!!!

 路远 评论:

感谢法天下

 何亚福 评论:

理解

 月夜听泉 评论:

赞同,双手支持并严格遵守
谢谢法天下这个很好的平台

 楚望台 评论:

一叹。

 学之仁者 评论:

我的希望是:依法办网,同时不媚权\媚俗.只要守住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底线即可.

 清道夫 评论:

作为长期生活在党国治下的法律学人,我深刻理解你们所感受到的困扰与关切,并将继续支持你们为了这个法律人城邦在政法体制下的存续与繁荣所采取的任何底线之内的变通与限制措施。

 司马当 评论:

是否可以先给一个警告,让他删去一些不该发的文章,或告诉他不要再发哪个方面的文章,如果他不听话,再发驱逐令行吗?

 一剪梅 评论:

一剪梅支持网友们理性辨谈,不欣赏一些个恣情肆意、毫无由来、说风即雨的的言论。言论逃离了理性辨谈,离开了“理想言谈情境”,无疑,是对言论自由的扼杀,也是对这个网站的损害。

· 2008-11-19    法助红颜 回应:
    太对了!

 江夏侯 评论:

任何情况下,生存是第一位的!
如果网站自身的生存受到可能的威胁,那么管理者采取适当的措施,是理所应当的!
本人充分理解,并支持!

 aq1002 评论:

本人充分理解,并支持!

 普通老年一兵 评论:

法天下团队,应继续努力,我相信法天下往下来一定会越办越好的。

 小猫…… 评论:

希望在不犯法不违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坚持言论自由,发扬民主,不管风云如何变幻,要保留一块自由呼吸的天地!!!

 thornbird 评论:

法天下 我很同情你

 在田 评论:

如果以法的精神来较真,这声明不是没有漏洞。但是,什么事都能较真,那还是现在的中国吗!?

 唐逸 评论:

我交差了:http://www.fatianxia.com/blog/52366/

 筱植 评论:

情非得已。无奈!

 布罗哥 评论:

无赖!理解!
——没想到已经有这么多人在我之前来过了。。。

 莫邪 评论:

无奈之举。首先要生存。

 子非鱼 评论:

生存有两种:一种是作为堂堂正正的人而活着,一种是苟活。
当然了,法天下还是做的不错的。希望它好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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