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夏紅的廣播站3.0版
<- 返回雅典学园  |  首页 · 微博 · 法律圣徒 (9) · 书评书话 (2) · 政法往事 (41)
博主
陈夏红,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辛酉岁立夏生于洮河岸边大沟寨。一岁到四岁生病,五岁到七岁挨饿,此后在学校里入少先队入团入党,其间屡次考第一名,也屡次被老师开除。千禧年后流落中国政法大学,不求甚解,不学无术,不三不四。眼下隐居昌平军都山下,准备挣若干工资奖金,拟用来还贷款娶老婆买车买房,了此纸笔残生。近一两年关注近现代法学人物,一塌糊涂,不过如此。

· 日志数: 51
· 访问数: 12221
· 评论数: 52
· 建立日期:2008-12-12
控制面板
你的邮箱:
你的密码:
在这台电脑上记住我
最新文章
· 苏小和:在书页里找寻美好的政治
· 俞飞:繁枝留待后来人
· 我听江平谈耀邦
· 王泽鉴、陈夏红:法学家的天职——我眼中的江平教授及其他
· 刘显刚 :圣徒叙事的黄昏
· 为学当如杨兆龙
· 法国政府的“变”与“未变”——钱端升著《法国的政治组织》与《法国的政府》导读
· “代表一个时代的专著”——钱端升著《德国的政府》导读
文章分类
· 首页
· 微博
· 法律圣徒 (9)
· 书评书话 (2)
· 政法往事 (41)
· 全部文章 (51)
评论回应
· 幸好看了你的文章。不然又被教科书忽悠了,原来赫氏的“秘密...
· 好文章,很受用。谢谢了...
· 陈君此文,我转往真名网已有二百多人次看了。不知我代君回复...
· 中国要不要法治?中国有没有法治呢?这才是“若无法治无民权...
· 江西共青城树大好招风为官居显要来年享太平江平先生又在炒自...
· 转载陈君好文了!...
  ----- 对评论的回应 -----
· 哈哈,谢谢周老师。...
· ^_^...
· 谢谢~...
· 我们太喜欢天真了,喜欢生存在美好世界的童话里了,幻想着鳄...
· 转载此文;在末尾加您的"续"!...
· 好,今儿个成了个赛诗会了。O(∩_∩)O~...
我的好友
没有任何好友。
友情链接
· 陈夏红的广播站
博文

刘显刚 :圣徒叙事的黄昏

圣徒叙事的黄昏

——以杨兆龙先生新文集出版为契机之省思 
 

刘显刚 
 

    杨兆龙先生是现代中国学术史上不可等闲视之的法学大哲,他的九篇文字新近被有心之编者(陈夏红君)抽列编排,以《大陆法与英美法的区别》为名结集,并由北大出版社出版。故贤得以重温,珠玑得由散布,无论是编辑者还是出版者,皆可谓功莫大焉。笔者既躬逢其盛,则于欣慰之外,亦颇有一种诉说的欲望,希望藉由杨先生文集出版的机会,对法学界这几年来逐渐流行的圣徒叙事,做一点热闹之后的或者并不多余的省思。

    圣徒叙事之谓,系笔者个人所杜撰,意指近年来流行于法学界的一种论述努力,它意图将某些故去的和老去的法律人(律师、法学家、司法官员)之作为及作品以一种仪式化也形式化的语言解读界定,然后贴上理想(有时甚至是空想)色彩浓厚的标签,在有意无意中造出一个个“法律圣徒”的偶像来供后人礼拜。

    中国的文化传统本就特别容易滋生出某种形式的偶像崇拜,然而法律人-圣徒叙事之流行,还特别与法学界近年来所存在的两种心绪相关。一者,当代中国的法学,自遭逢“幼稚”之讥讽以来,法学者们便惯有一种自卑与自觉,希冀早日洗脱“幼稚”之嫌疑——而法律圣徒的型塑与鼓吹,则或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抚平被轻视的焦虑。另一方面,当代中国之法学因为其发展过程的曲折,断层代有,隔膜亦多,如此便渐有一种际遇遭逢的悲情沉淀下来,易于引起大范围的共鸣——公允地说,这种有着厚重历史感的悲情认知具有相当的正当性。

    以此二种心绪之累积为背景,法学界近年来在继续舶来品之卖售的同时,又有相当数量的学人开始致力于故纸堆里先贤旧作的发掘工作。这种“知识考古”确亦取得了相当的成果,一些近现代中国学术史上的法学大哲(如吴经熊、王世杰、王宠惠、徐道邻以及杨兆龙诸先生)的文字与故事被陆续追述新刊,一时之间,盛况成焉。

    然而,将故贤耋宿的文字与故事作一种在一定意义上抽离了历史语境的追怀重述——虽然其论述本身在言辞表达上充满了历史感——此种圣徒叙事的努力,如果不是完全地疏离了事实及其语境,也多半是一厢情愿的意义解读和偶像型塑。

    例证之一,是法学界近年来对吴经熊与霍姆斯之所谓“伟大友谊”的猎奇与追捧。原本,作为两位在各自的国家里有着极高声望的法律大哲,吴氏与霍氏的书信往来与智识交换值得研究者端详论列,琢磨品评。但对这种正常的学人间的交往做一种夸张的当代追述与意义重构,则没有任何的必要。对于这段历史,一般猎奇与追捧者更关注的往往是交往双方各自的身份与学界影响,而非交往本身。如果不带有任何前见而审视这段历史,则或者可以看到,吴氏与霍氏的交往,不过是一位来自中国的颇有才情与抱负的法学青年与其时在世界上声誉隆重的美国法学大哲间的意义有限的互动而已。这互动本身之所以意义有限,就在于它仅是一方的主动亲近与另一方的礼貌回应——霍氏的礼貌回应可以理解为对异国年轻同行的关切和对学术后进的提携,也许还有某种关联于彼此间文化隔膜与文化无知的好奇。我们看到,吴氏与霍氏的通信,大都是吴氏向霍氏“汇报”一己的求学工作与学术思考的近况,霍氏则对这位来自中国的才思敏捷并且英文书写流畅的青年后进给予了相当程度的热情鼓励——但,仅此而已,至少在已经刊布的信件中,看不到那种有深度的学术意见的交换与等量的亲密的私人情感,也就更谈不上什么“伟大友谊”了。

    圣徒叙事之一厢情愿,很多时候是因于时空区隔之下所产生的距离感。距离的存在不仅会使解读发生语境上的疏离,也同时会有某种正当化或者优美化的效果出来,换言之,会产生美感——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很多致力于追怀的真诚努力最后会变成模式化的圣徒叙事了。

    接续开篇,笔者之所以认为杨兆龙先生之新文集《大陆法与英美法的区别》的出版值得欣慰,原因之一乃是斯书的出版本身特别有一种象征的意义,那就是,打破了伟大、光荣、正确的圣徒叙事模式,重新让文字直面历史与受众,而不事先定调,或者让“前见”左右“意义”。此殊值大欣慰也!

    欣慰的因由之二,在于杨氏此书自身的价值。《大陆法与英美法的区别》所收录的九篇文字,通读下来,确如编者之言,是杨兆龙先生学术作品的精华节选。无论是对于大陆法与英美法的精到梳理,对中外司法制度的比较研究还是对法治、宪政、法学、法律教育以及司法改革的确当之论,皆具有显明的当下意义,这一点殊为难得,亦是杨先生法学上之深厚造诣与深刻洞见的表现。

    当然,欣慰之外,对于杨书是次编辑与出版之细节,笔者亦有些许商榷处,主要在本书题名遴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遴选书名,一般不外二途,著者存世之日,则由著者酌定;著者既殁,则由受命之编者酌定。本书属于后一种情形。文集题名之定,所要考量者,第一为收录篇目有无概括之主题,如有,则取可体现该主题者名之;若无可予概括之主题或纲目,则取其最具代表性之篇目以概括全书,此亦并不鲜见。本书题名之确定,从结果看,当属后者,但似亦不确然——其虽与所收录之第一篇文章(《大陆法与英美法的区别究竟在哪里?》)主题相关,但并未直取其题。而通观全书所收录之九篇文字,其似乎仍有可予概括之主题或纲目者,则编者为何独以第一篇文字之主题概括全书之内容,笔者实有惑焉。

    斯人没于历史,智识存于文字,而文字不朽。希望杨书以及其他法学大哲之系列作品的陆续刊出,能够使滞陷于伟大、光荣、正确中的法律人圣徒叙事真正地走入历史,淡没于黄昏暗角的某处。 
 

《大陆法与英美法的区别》,杨兆龙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10月版


发表时间: 2009-11-20  浏览次数: 622  关键词: 刘显刚 杨兆龙 陈夏红   栏目: 政法往事    下载(Word文档)

最近访客(20名)
· 京兰客· 卡卡鱼· 清道夫· 静存· 杨百揆
· oldfr· fcx· 静水流深· 三多堂· HN范博
· 莫邪· tubud· 有待· Archi· 子风
· 江南西道· 追真求恒· 薇斋· 飞羽· jzxx2

 oldfrankly 评论:
看了半天,原来是个推销书的广告。
回应  发信 2009-11-25 20:02:10

 发表评论
称呼: [未注册用户] 现在注册?
验证: 5920
评论:
返回投票

延伸阅读
[1]  王造时:“讲学与入党不应相提并论”——政法往事系列之十六 [152]
[2]  “三一八惨案”中的钱端升 [169]
[3]  陶希圣妙划“重点”,法科生罢考未遂——政法往事之廿四 [151]
[4]  抱愧萧公权——“政法往事”之廿八 [35]
[5]  谁之变?——王造时与国民党关系一瞥 [36] [评论:1]
[6]  写给国联调查团的信 [140]
[7]  培仁一死为晋矿——政法往事系列之十三 [170]
[8]  法学的生命力到底在哪里? [480] [评论:2]

陳夏紅最近活动
[1]  转载文章: 苏小和:在书页里找寻美好的政治
[2]  转载文章: 俞飞:繁枝留待后来人
[3]  发表日志: 我听江平谈耀邦
[4]  发表日志: 王泽鉴、陈夏红:法学家的天职——我眼中的江平教授及其
[5]  转载文章: 刘显刚 :圣徒叙事的黄昏
[6]  发表日志: 为学当如杨兆龙
[7]  发表日志: 法国政府的“变”与“未变”——钱端升著《法国的政治组
[8]  发表日志: “代表一个时代的专著”——钱端升著《德国的政府》导读
[9]  发表日志: 法院里面能不能出政权?
[10]  推荐日志: 法天下新推荐博客:陳夏紅

Copyright(C) 雅典学园:法治天下,思想中国   执行时间:250.00 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