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沙龙:如何精读法学原著
西北政法大学邱昭继副教授主持学术沙龙
西北政法大学法理学专业2009级硕士研究生王进做读书报告
中国政法大学范立波副教授做点评
中国法学会刘叶深博士做点评
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专业2009级硕士研究生郑玉双做点评 |

学术沙龙:如何精读法学原著
西北政法大学邱昭继副教授主持学术沙龙
西北政法大学法理学专业2009级硕士研究生王进做读书报告
中国政法大学范立波副教授做点评
中国法学会刘叶深博士做点评
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专业2009级硕士研究生郑玉双做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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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2月3日1:19:16,老实说,你这个文章也就校报的通讯文章的水平。 为什么被推到学术时评榜首页,就有趣了。 · 2009-12-03 [未注册用户] 莫须有 回应: 你心中的雅典的定位是不是太高了? |
| 精读法学原著如同是一幢建筑的基础工程,基础不牢,柱梁再强,墙面再美,其结果也将会象上海闵行的一座倒楼一样,整体坍塌! |
看到标题一喜,以为有些关于精读法学原著的高论,起码有些与《法律的概念》有关的具体内容吧,因为我正巧找到该书的英文原著和汉语译著对照阅读过,唉! |
| 我找英文原著阅读的初衷是想通过英汉对照的方式提高英语水平,读下来才知道译著中每页都存在翻译问题,有时候一页当中有很多处存在翻译问题。有的是译文含义不明确,读后不明白究竟是什么意思;有的是译文不准确,与原文意思表达有出于;有的是译文错误甚至与英文原文意思完全相反,就是完全没有读懂原文;还有的是比较复杂难懂的地方干脆漏译。 |
| 汉译本的译者简介说该书由四个人联手翻译,并且有四位译者的简介,大家都知道其中有中国著名法学家。译著中存在这么多严重的问题,首先当然是译者的责任,主要的还是英文水平的问题。可是假如你的英文水平不够“没有精钢钻”,为什么要去揽“翻译世界法学名著”那个“瓷器活”呢?这里面一定还有别的原因。 |
| 我曾经打算写一篇文章列出全书翻译中存在的问题并且一一订正,我只想讨论“世界法学名著”的汉译问题,显然“对事不对人”,可是我犹豫这样的文章在中国极其可能被不同相关人员误认为“对人不对事”,结果是无处发表。客观地评价,《法律的概念》汉译本的翻译水平大概是30/100,这样的翻译作品在中国公开发行,不知道已经误人多少,更难料将会造成多大影响。 |
| 不是说不要去翻译世界法学名著,实际情况是中国急需更多的世界法学名著译著,当然一定得要高质量的译著。建议译著要以原文和中文对照的形式出版发行,这样可以全方位解决各种相关的问题进而保证世界法学名著译著的质量从而有益于数量巨大的中国法学学子并将最终有益于中国。 |
| 弱弱的问一句楼上,你看的《法律的概念》应该是大百科的那个吧,大百科那个是1996年的书,想想当时我们对英美分析法学的讨论知道多少呢?我们总不能苛责前人吧,要是拿来严复翻译的书,恐怕会更夸张。 |
| 新月同志说的很对,我在国内时读的《法律的概念》中译本就是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出版的,该中译本是根据牛津大学出版社1961年版译出的,所以后来我专门到图书馆借到牛津大学出版社1961的英文版对照阅读,真的是“不看不知道,看来吓一跳”:正文部分中译本共234页,存在翻译问题的多达上千处,很多地方只看汉语弄不明白究竟是什么意思,一看英文立马搞懂了原来说的是另外一回事。 |
| 我可以肯定地说,只是读了《法律的概念》中译本的人一定不能正确理解作者哈特的想法,原因是翻译的质量太差,所以我建议译著的出版发行采取外语汉语对照的形式,这样就让那些外语水平不过关的人不敢想心思赚这个钱捞这个名,也让读者能够看到原著真容,有一定外语基础的人可以双语对照阅读,也是学习提高外语能力的好方法,这样做当然还有其他方面的益处,这里不便也不必讨论。 |
| 同意海鸟所言。说实话,就一帮人在那儿找个舞台找若干观众自吹自擂,自我推销一番。当今这社会,最劣质的东西经过精心策划、包装和竭力营销,都不愁没有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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