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剪梅君在指斥三公消费、四公消费:“就体制弊端言,本应由议会严格辩论和监控的财政体制,在吾国至今基本上没有影子。即便去岁4万亿人民币的刺激经济计划,也是政府说了算,议会基本上没发挥作用,在这4万亿人民币的花销上,其基本上充当着“聋子的耳朵”一类的功能——尽管也走了所谓“你报我批”的手续。议会压根就没想到这档子事还需要议会过堂、辩论才能决定行或者不行。”我表示认同。我与一剪梅君一样,在愤愤的同时更想到了制度改革和民主理财问题。 大家骂“公款消费”都骂了几十年了,也没有人认真思考一下如何改造议会的财政决策机制,从议事制度上去解决问题,这实在是令人扼腕叹息啊。 国家与议会的唯一存在价值,就是为社会公众办事,提供公共服务,这也是它们的基本功能与作用。但是,在任何社会,要想办理任何公共事务,不论是修建道路桥梁、出兵打仗还是做其他事情,假如没有钱,那么一切都是空谈。这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尤其是在民主问题上更是如此。人类早期与当代的议会,主要的开会主题就是争论和解决财政问题。因为不管国家和地方,任何人想干任何事情,都要花钱。从这个意义上说,财政安排乃是任何一个议会议程中的头等任务,其重要性远远超过选举。比如1215年的时候,英国贵族逼迫国王签署的自由大宪章,几乎通篇都是财政问题。当代的西方议会,要用绝大部分时间处理财政预算问题。因此,鉴于人类任何时代的民主制度,主要都是用来解决财政问题的,所以“决事民主”显然比“决人民主”具有更加重要的地位。 君子不谈钱,法律学者不关心在财政问题上进行制度改革研究的现状应该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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